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Lizhou District Second People's Hospital Guangyuan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儿科医师1名、精神科医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本次仅招聘儿科、精神科医师岗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详见下表:
| 专 业 | 技术职称/技能等级 | ||||||
| 临床医学/内科学/儿科学 | 专业技术岗位 (儿科医生) | ||||||
专业技术岗位 (精神科医生)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上表对应岗位条件要求及本公告全部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儿科、精神科临床诊疗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
(4)完全符合上表对应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质、职称等全部资格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医疗机构解聘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受党纪、政务、行业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基层医疗机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存在其他从业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录(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存在岗位任职回避相关规定情形的。
(10)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严重医疗差错被行业处罚,或其他违反医疗卫生行业管理规定、不宜报考医师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教科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宝珠社区长寿路48号)
报名咨询电话:15983904497(李老师)
(三)报名资料:
考生可在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前往人事科教科现场领取,如实完整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现场报名须同步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
3.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需匹配对应岗位)、职称证、规培合格证书等岗位要求资质;
4.相关临床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材料;
5.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教科牵头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流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证件、履历、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个人情况、不符合儿科/精神科岗位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考试、聘用全部资格。
五、公开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整体情况统一统筹安排,确定考核时间后提前单独通知每位报考人员。
(二)考核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
(三)招聘考核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模式,无论报名人数多少均同步组织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面试总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重点围绕儿科常见病诊疗、儿童保健、精神障碍诊疗、医患沟通、基层医院临床工作实操、医疗核心制度、医德医风等专业内容开展。
六、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全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全部考生考核成绩。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开展全部体检项目,体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或公示核查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按医院人事流程签订编外劳动合同,正式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录用后为医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院内编外医师同工同酬,同等享受绩效、社保、节假日福利、院内培训进修等全部福利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儿科、精神科医师招聘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流程、成绩、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全部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群众与主管部门监督。招聘过程中存在材料造假、徇私舞弊、违规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利州区卫健局机关纪委0839-3213034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现场或电话咨询医院人事科李老师,联系电话:1598390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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